18,我经历的精彩平凡事件之二(1/1)
18,我经的彩平凡事之二
王轻奇
1979年,我在高考结束后,在县城的爸妈邀请到县城去玩,我从2岁就认我堂姑妈,一直到爸妈的关心,帮助和诲,恩于心。爸是下部(家四川广),与妈相识相恋结为夫妻。爸在县农业局工作,在县城分有一套住房。
那次,我和父亲一起去县城爸妈家客,因家里经济比较困难,只是父亲穿上一新买的的良衬衣,我依然穿着一旧背心,但毫不为意,古语说“莫欺少年穷“,心里依然坦然,充满富足。
我与父亲都爱看电,那次,我们父子俩去电院看了一场电《审妻》,剧情说一官员机缘巧合审理一桩案,而案犯是其妻,后来,看剧情是皇上有意对他的试探,剧中官员机智公正处理了这一案,化解危机。
领到录通后,我与同时榜题的同班桂学工同学(后他桂湘)一起去县育局办理相关续后,当天晚没有了文明卜的班车,我们只好备第二天家,当晚,我们俩在县电院看了场电之后,量去哪里住宿,我提议去我爸妈家借宿,我们来到爸妈家,敲开门,是表妹文玲开的门,文玲表妹热情把我们迎进家里,让座倒茶后,我见家里只有一人,问爸妈和表弟都去亲戚了,留一人看家,听到这话,我与桂学工对望一眼,桂学工马上明我的意,我和桂学工一同站起告辞离开,表妹一人在家,我们两个小伙子怎么好意借宿与一个大姑娘同居一屋呢?告辞出来后,我和桂学工同学另找地方住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