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,我经历的精彩平凡事件之十一(1/1)
27,我经历的精彩凡十一
王轻奇
1993初,我工作单经济效益不,发不出工资,夫妻双职工经济难,不得已辞妻儿,下深圳打工,,我和妻子何惠岁幼子送到已从卜镇调来县城的岳父岳母,(时,岳父已调到县安局治安股长,岳母调到县城龙学师),于是我同妻子何惠往HY市科委工作的哥哥何黎里暂停中转准备从衡阳坐火车深圳。,买了当晚从衡阳上车到广州的火车票(时没有达深圳的车,要到广州转车),午饭后,黎兄问我带了多少钱,我答带了400元,黎兄说400元太少了,掏出钱包数出4张百元大钞递给我说“多带点“,这时我也感到远在地,什需要花钱,没钱寸步难行,我过黎兄递过来的钱,感动,以,一无所畏惧的我到一生所逼出谋生,途夫卜,一考虑钱了,我突也担钱不够了,与妻子何惠商从留给的仅有三百元生费里再拿一百元给我,妻子即拿出一百元递给我。分告后,我踏上了开往广州的列车
坐了十时缓慢的绿皮火车不容易到达广州,登上开往深圳的绿皮火车,以为广州到深圳不远了,没到,这段的火车车速更慢,停靠车站多,走了也是十来个时,终于到达SZ市。
我找到妻弟何勇要我找的在罗湖派出所联防队员的堂弟何,弟已到勇弟的电话,热待了我,在面打了一份叉烧饭招待我(他己在派出所食堂吃)这是我一吃叉烧饭,吃,他带我派出所澡堂洗了澡后,就陪我到附近蔡屋围一旅馆住宿,这旅馆在罗湖派出所他的联防队辖内,听他的话,也没收我的住宿费。